法庭搬進農(nóng)家院
2020-12-12 15:02:21
來源:法制周報 | 編輯:萬丹 | 作者:梁玉婷
法制周報訊(通訊員 梁玉婷)12月10日,一場看似普通的庭審現(xiàn)場,不在法院,而是在被告人的家里舉行。公安局將一起交通肇事案移送至花垣縣檢察院起訴后,檢察官了解到被告人吳某因車禍受傷尚未恢復、行動不便,本著以人民為中心的執(zhí)法理念,主動與法院溝通協(xié)調(diào),最終決定到被告人住所地開庭審理。該案當庭宣判,吳某表示服判,并對檢察官和法官上門開庭表示感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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